公告

2021-03-03 14:47:39   來源:    点击:   字体大小:

原北京华夏高新国际科学医学研究院,已于2017年10月23日,晋升成:华夏高新(北京)国际医学科学研究院。

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新照的同时,已在原照上加盖‘作废’方章公示。故此,原合同、聘任等职称,一律同时作废。

所需方,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,重新申办,最后由法定代表人陶丽华董事长亲笔签字盖章,方视为有效。

依据从严治理企业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新任职称人员,考察试用期1年,3个月无创收,半年无联系属于自动离职。可联系:18910648725。


返回列表 打印